事项名称: | 台湾居民定居证申请审批 | ||||
办事分类: | |||||
服务对象: | |||||
办理机构: | 鹰潭市出入境管理支队 | ||||
法律依据: | 1、《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》。2、《公安部、中央统战部、国务院台办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》。 | ||||
办理程序: | 申请—受理—审核—办结 | ||||
申报材料: | 1、提交书面申请,委托亲属办理的,还需提交委托书。 2、填写《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》及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。 3、交验有效的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其他旅行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 4、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 5、提交由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。 6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。 | ||||
收费依据: | 10元 | ||||
办理时限: | 60个工作日 | ||||
办理地点: | 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 | ||||
联系电话: | 0701-6698836 | ||||
投诉电话: | |||||
相关说明: | 1、在台孤身一人,无人赡养,且在大陆有直系亲属,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,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能够自理。 2、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。 3、国家急需的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医学、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。 4、台湾上层人士或有关部门因对台工作需要拟安置定居的人员。 5、我军被俘去台人员。 6、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,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的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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